日前,旬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县人口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的一起计生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拒执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
2007年1月,旬阳县蜀河镇文家山村农民刘祚斌、王兴珍夫妇非法生育第二胎,被蜀河镇政府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22300元的决定。刘祚斌自恃财大气粗,声称自己有的是钱,就是不交,且对蜀河镇计生工作人员大肆讽刺、谩骂,蜀河镇政府将此情况及时上报县人口计划生育局。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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