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元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超速行驶,临危措施不力,致使车辆坠入桥下,造成6人死亡、24人受伤、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在春节运输严管期间,其车辆未经年检,在未办理安全准运证和春运证的情况下,采取偷拿他人的春运标识证件进行非法客运,造成特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尚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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