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法院副院长高波带领法官干警一行六人前往赤岩镇赤岩村,对一起侵权赔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对立情绪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适时进行思想疏导,避免了该矛盾纠纷的激化升级,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原告赤岩镇个体工商户杨厚根诉称,2004年10月,本镇马保村农民郭叙权向其购买了与自己房屋毗邻的、位于赤岩镇街道马力沟桥外的房庄基三间。2006年9月,郭叙权在处理庄基时,毁损了杨厚根保庄防洪柳树5根,并将部分保庄土坎铲除,导致房屋庄基下沉,墙体出现裂缝。2007年4月,杨厚根向旬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恢复被毁树木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被告郭叙权在答辩中对起诉状所述造成原告财产毁损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该纠纷发生后,双方因此引发多次争吵、厮打,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安定。
为明晰案情,便于作出公正裁判。6月7日,高波院长带领合议庭法官赶赴赤岩镇勘察了位于马力沟桥外的争议现场。在向当事人双方详细了解案情后,高波院长对情绪过于激动的被告郭叙权明法析理,进行思想疏导,并向被告阐明:法官是站在公正、中立的立场上处理这件纠纷的,请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居中做出公正裁判。合议庭的法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讼引导,指导双方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义务,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
高波院长对双方当事人强调:一、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都要保持克制,避免发生摩擦,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二、法院希望双方能就该纠纷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三、用“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所蕴涵的生活哲理,规劝双方改善关系,友好相处;四、如果该纠纷未能达成和解,最终将由法院裁判,希望双方能积极履行诉讼义务,搜集、提交相关证据。
最后,双方当事人被法官们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剑拔弩张的气氛才有所缓和,双方均表示:听从法官教诲,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相信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会做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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