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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河口乡推行调解员星级管理

作者:龚永武 发布时间:2006-12-12 12:2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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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旬阳县仁河口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经过全乡广大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有效地化解了乡内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稳定,促进了乡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组织管理,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今年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全乡人民调解员实行星级评定和动态管理。
  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将人民调解员综合评价相应确定为“四星”,制定具体的“四星级”评定标准。即:1、恪守职业道德。在履行职责中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方针,遵守调解工作程序和纪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依法办事,无违规违纪行为。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能比较熟练灵活地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当事人满意,群众无复访和越级访;注重学习、勤钻业务、善于总结、勇于创新,不断提高个人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3、工作态度勤勉。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两年以上,工作严谨务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调委会安排,群众反映问题能及时到场,矛盾纠纷不激化升级;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怕吃苦,乐于奉献,群众威望较高。4、工作成绩显著。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预防、调处及法制宣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全年成功调解纠纷3件以上,调解程序合法,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所调处案件无被法院重新审理并撤销人民调解协议的。
  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在每年11月底,采取由调解员自愿申报,征求群众意见,调委会初评推荐、司法所评定,最终由乡政府审核命名的方式进行评定。年终对评定出的“四星级”人民调解员由乡政府授“星级牌”,颁发“首席调解员”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人民调解员只授星级牌,对于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二星级”、“一星级”的人民调解员,由司法所予以解聘或由辖区群众重新选举。
  今年,全乡67名人民调解员,经过认真对照评定标准,严格评定程序,有19名调解员被评定为“四星级”人民调解员,乡政府已经命名授牌,并兑现了物质奖励。此举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学习与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截至目前,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6件,调解成功51件,调解成功率达91%,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群体上访事件2起,全乡无刑事和重大治安案件发生,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日益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整体质量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