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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羊索赔两万元 司法所出面解危难

作者:刘锐萍 通讯员 刘聪进 发布时间:2006-09-14 09:0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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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旬阳县石门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死羊索赔纠纷,矛盾双方均感到调解公平合理,欣然接受.
  今年元月份,石门乡石门村九组村民郑某放羊不慎吃了邻居黎某的庄稼,任凭黎某喊破喉咙也没人来赶羊,一气之下,黎某便打折了羊腿,并在羊肚上踢了几脚,不几天,这只断腿羊产仔时死亡,郑黎两家便因此结下怨仇.村组干部出面调解几次因郑某索赔金额过高黎某不能接受而告停.
  乡党委、政府了解此事后,及时派司法所长包本安和司法干部敖忠旬前往调解。调解中了解到,郑某的索赔金额是这样算的:他的羊是400元买的,当时只有13斤,每斤合30多元,加上这只羊产仔,羊仔又产仔,这样算下来,他认为2万元赔偿金并没有多算。黎某则认为郑家的羊害了自己的庄稼,自己只是失手打断了羊腿,而郑某在算赔偿金时又采用了鸡生蛋、蛋生鸡的办法,这样算下来实在不合常理。司法所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做出如下调解:首先,黎某应承认自己的行为给郑某造成了损失,理应赔偿;其次,赔偿金按当时市场价即10元/斤计算,黎某给郑某赔偿经济损失800元。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意见,并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屈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