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河口乡王莽村一组村民向焕元与现停薪留职在仁河街道经商的胡章志系亲姑表兄弟,向于1 999年8月应胡要求合伙买车营运,向出资21000元将车购回营运20余天向提出退伙,胡表示同意并退部分款,尚欠12300元,向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县法院,县法院于2004年4月6日判决:限胡在判决生效后1 0日内还清欠款12300元。双方均未上诉。同年5月6日向申请赵湾法庭执行。赵湾法庭于同年8月13日向胡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限8月26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未按期履行。赵湾法庭又于2005年5月1 8日向胡送达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限其5月22日前履行。当日执行干警请该村村主任给胡做思想工作,让其自觉履行,胡仍未按期履行。县法院鉴于该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遂于同年5月30日决定对胡司法拘留1 5日,罚款l000元。
同年6月22日县法院到仁河街执行对胡的司法拘留、罚款决定,当执行干警与胡见面出示证件后,遭到胡及胡妻熊良红、岳父熊贤忠、岳母刘瑞花和另一村民吴胜贵无端谩骂和拳击脚踢嘴咬等聚众暴力抗法,致多名执行干警受伤,执行工作受到暴力阻挠。县法院接到报告后,立即研究决定,由院领导带队,抽调23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当即调查取证,查清事件真相后,依法决定对聚众暴力抗法、伤害执行干警的熊良红、刘瑞花、熊贤忠分别司法拘留15日。胡、吴二人隐慝外逃,迫于法律压力,胡于当晚到乡政府表示愿到法院接受处理,次日赶到县法院,法院决定依法对胡章志司法拘留15日。县法院认为胡章志、吴胜贵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案使暴力抗法者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22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我国《刑法》第3 1 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暴力抗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人们能从此案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做遵纪守法公民。
仁河口乡王莽村一组村民向焕元与现停薪留职在仁河街道经商的胡章志系亲姑表兄弟,向于1 999年8月应胡要求合伙买车营运,向出资21000元将车购回营运20余天向提出退伙,胡表示同意并退部分款,尚欠12300元,向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县法院,县法院于2004年4月6日判决:限胡在判决生效后1 0日内还清欠款12300元。双方均未上诉。同年5月6日向申请赵湾法庭执行。赵湾法庭于同年8月13日向胡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限8月26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未按期履行。赵湾法庭又于2005年5月1 8日向胡送达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限其5月22日前履行。当日执行干警请该村村主任给胡做思想工作,让其自觉履行,胡仍未按期履行。县法院鉴于该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遂于同年5月30日决定对胡司法拘留1 5日,罚款l000元。
同年6月22日县法院到仁河街执行对胡的司法拘留、罚款决定,当执行干警与胡见面出示证件后,遭到胡及胡妻熊良红、岳父熊贤忠、岳母刘瑞花和另一村民吴胜贵无端谩骂和拳击脚踢嘴咬等聚众暴力抗法,致多名执行干警受伤,执行工作受到暴力阻挠。县法院接到报告后,立即研究决定,由院领导带队,抽调23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当即调查取证,查清事件真相后,依法决定对聚众暴力抗法、伤害执行干警的熊良红、刘瑞花、熊贤忠分别司法拘留15日。胡、吴二人隐慝外逃,迫于法律压力,胡于当晚到乡政府表示愿到法院接受处理,次日赶到县法院,法院决定依法对胡章志司法拘留15日。县法院认为胡章志、吴胜贵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此案使暴力抗法者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220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我国《刑法》第3 1 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暴力抗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人们能从此案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自觉遵守法律,做遵纪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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