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之宁玩具礼品有限公司等3家总部毛绒玩具文创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申报毛绒玩具文创企业拟用抗疫特别国债及就业补助资金减免房租补贴具体如下:
1、陕西康之宁玩具礼品有限公司及分厂(车间)疫情期间房屋租赁费3868651.00元,拟同意抗疫国债、就业补助资金分别补贴1934326.50元;
2、安康睿峰玩具礼品有限公司及分厂(车间)疫情期间房屋租赁费1478528.50元,拟同意抗疫国债、就业补助资金分别补贴739264.00元;
3、安康苏锦阳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分厂(车间)疫情期间房屋租赁费797234.00元,拟同意抗疫国债、就业补助资金分别补贴398617.00元。
根据安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新社区工厂“两个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25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的通知》(旬财预[2020]202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反映。
受理电话:7202535(县人社局) 7202190(县财政局)
附件:毛绒玩具文创企业拟用抗疫特别国债及就业补助资金减免房租补贴公示表.xls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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