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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0 14: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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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58号)及《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发〔201719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金寨镇庙子垭村舒东兰于2019927日开办兰兰商店,向我局申报了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610-2020614

受理电话:7202004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10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