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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披露2019年度旬阳县社会保险信息的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4-30 09:56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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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和《陕西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办法》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0〕144号)精神,现将旬阳县2019年度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主要信息及重要事项披露如下:

一、养老保险经办情况

(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情况

1、参保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县有参保单位247个,参保总人数达19697人,其中在职13824人(灵活就业人员8234人)、离退休5873人。新增参保896人,净增参保781人,完成年度扩面任务净增500人的156.2%,完成参保总数19416人任务的101.45%。

2、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共核定、传递征缴计划11238万元,征缴养老保险费10145万元。基金支出17585.85万元,其中为5873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16835.39万元、为115名死亡人员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及个人账户款共计750.46万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情况

1、参保及享受待遇人员情况:2019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88874人,其中享受待遇76969人。

2、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318.04万 元(其中:保费收入 2374.17万元、政府补贴收入共 10978.55万元、利息收入341.91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83.25万元、转移收入15.20万元、其他收入24.96万元元);基金总支出10152.4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9465.5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及退保支出444.71万元、转移支出31.74万元、丧葬费支出210.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165.62万元,上年结余25057.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223.06万元。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情况:

1、参保及享受待遇人员情况:2019年,全县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206个单位10607人,其中领取养老金3907人。

2、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825.4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收入17192.69万元、上级财政补贴收入2288.68万元、利息收入81.61万元、转移收入262.51万元);基金总支出23507.43万元。上年结余4304.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2.13万元。

二、失业保险经办情况

1、参保人数及基金征缴情况:2019年参保失业保险人数12211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30人次。

2、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83.61万元(其中:转移收入 4.7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78.84元);基金总支出384.3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32.02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5.39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30.62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0.4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支出0.15万元、其他支出210.09万元、转移支出5.6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0.76万元,上年结余6.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99万元。

三、工伤保险经办情况

1、参保情况:2019年参加工伤保险15158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109人次。

2、基金征缴及支付情况:2019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583.18万元(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572.69万元、利息收入10.49万元);工伤总支出479.48万元(其中:工伤治疗的医疗费支出149.07万元、伤残待遇支出229.20万元、工亡待遇支出101.21万元)。上年结余1025.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28.93万元。


四、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1、全面落实降费减负政策。贯彻落实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252号)精神,一是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二是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三是工伤保险按现行行业八类费率为基准下降20%费率执行,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四是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口径由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2019年7月起,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由双基数核定改为单基数核定。

2、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贯彻落实国家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转至县税务局。

3、按时完成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贯彻落实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9号)精神,为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增加了养老金。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