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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陕西旬阳:县镇联动提升扶贫领域监督实效”

作者:马小龙 刘呈润 发布时间:2019-12-11 10:0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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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陕西旬阳:县镇联动提升扶贫领域监督实效”一文。全文如下:


2019年11月4日,由陕西省旬阳县监委调查终结移送司法机关的樊兴康挪用公款案,在旬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樊兴康原任构元镇樊坡村党支部书记、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扶贫资金12万余元。

在谈起该案的办案过程时,旬阳县监委派出构元镇监察组组长王诚表示,“在监督检查各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资金运行管理过程中,我们发现樊坡村互助资金协会资金账户异常问题线索,随即开展初核工作,发现樊某康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后,立即向县监委报告,县监委及时介入,县镇联动做到了快速高效调查处置。”这是旬阳县监委派出镇监察组履职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监委共向21个镇派出21个监察组,任命21名组长、副组长,划定6项工作职责,实现镇级监察全覆盖。在工作过程中,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标尺。派出监察组设立以来,共向县监委报告监察事项15件,县镇联动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全部移送司法机关。

在推动监察职能向镇延伸过程中,建立监察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是该县提升监督实效的又一举措。

“在协作区交叉办案,既减少了人情干扰,又能互相交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正在城关镇片区交叉办案的白柳镇监察组组长宋猛颇有感触地说。

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旬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明确6个监察协作区,由6个内设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具体业务,协作区镇监察组力量统筹使用,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

“今年是整县脱贫摘帽的决战年,我们的监察职能向镇延伸,就是要围绕脱贫摘帽这个中心任务,县镇共同发力,切实提升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实效。”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毛艳绒表示,下一步,还要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和村监委会的监督“前哨”作用,把监察职能延伸至村组“末梢”,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邓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