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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9 14: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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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旬阳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按照《安康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于2019年至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完善细化政策流程,创新工作机制措施,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着力解决好重点行业、单位、特定群体参保问题,重点帮助未参保人员不能参保、不便参保和缴不起费等问题,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我县全民参保计划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实现各类人群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群体及超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社保。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每年在上年度参保总人数基础上新增1%以上。

(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群体、长期举家外出人员的参保,以及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等问题。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每年按照已参保人数2%的比例增加,最终到达应参尽参。

(四)工伤保险。认真落实《关于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精神,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拟启动新业态送快餐、送快递等物流行业人群纳入参保范围,实现每年平均新增参保对象达到本行业应参人数的30%。

三、具体措施

(一)继续落实参保缴费政策,促进参保扩面。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规定,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配合精准扶贫,严格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参保补贴政策,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大力度做好无雇佣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工作。

(二)持续创新经办服务手段,提升管理水平。社保经办机构要不断创新经办管理服务方式手段,积极推进“互联网+”经办服务,大力发展和借助互联网平台、手机APP、金融服务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和手段,积极探索网上经办服务新模式,提升多渠道参保缴费服务能力,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后与税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解决参保缴费、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大力推进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动态更新。县上建立人社、公安、民政、税务、扶贫、教体科技、司法、养老保险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各镇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常态化入户调查机制,按要求定期向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上传相关基础数据,确保全民参保数据动态、及时、准确、完整。

(四)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应用,支撑重大决策。各镇和各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依托省级全民参保数据库,综合运用公安、民政、扶贫、教育、司法等部门的数据资源,有重点地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准确测算应参人数、未参人数,重复参保缴费人数、中断缴费人数、重复领取待遇人数,及时研究分析原因,拿出合理对策建议,为实施精准扩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医保、税务、卫健、公安、民政、扶贫、教体科技、司法、养老保险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督促指导我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有序实施,将全民参保计划列入县对镇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各镇政府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镇成立工作机构情况和实施方案上报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镇政府和各社保经办机构要制定宣传工作计划,重点关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群体,创新宣传方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借助网络、广播电视、新业态平台等媒体渠道,宣传社保政策,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工作队伍和力量,积极开展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入户调查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打造一支政策清、业务精、本领强的全民参保工作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工作制度,对各镇入户调查登记、基础数据比对上传等情况进行通报(比对任务以省下数据为准)。每年7月和11月的12日前,要依托省级全民参保库,上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情况、未参保缴费情况、中断缴费等情况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和建议。建立检查督导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问题,促进全县工作协调发展,积极助推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在2020年前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联系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7207471

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7202109

国家税务总局旬阳县税务局 电话:7208213

旬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电话:7202514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