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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综合救助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综合救助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zfbwj-zfbwj-2019-0845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2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19〕5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10 10:5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构筑全县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安康市2019年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人保财险安康市分公司承保,县政府为全县居民统一办理了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投保手续,保险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现就做好政府综合救助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全县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指具有旬阳县行政辖区户籍的自然人或具有暂住、常住资格证明的自然人。

二、承保区域

旬阳县行政区域内。

三、保险责任

(一)因自然灾害或抢险救灾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崖崩、雷电、洪水、龙卷风、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

(二)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对于发生以下事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一次性伤亡救助金及医疗费用:

1.火灾爆炸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2.拥挤踩踏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

3.传染病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保险单载明的其他传染病病种;

4.恐怖活动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恐怖分子或组织进行恐怖活动导致人身伤亡;

5.精神病人伤人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

6.重大恶性案件救助。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导致人身伤亡;

7.高空坠物伤人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

8.胡蜂、野猪、黑熊、羚牛及无主野狗伤人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胡蜂、野猪、黑熊、羚牛、无主野狗伤人导致人身伤亡。

9.毒气、煤气、燃气泄漏伤亡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毒气、煤气、燃气泄漏、煤气中毒或水暖管爆裂导致人身伤亡。

四、理赔标准

本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理赔、伤残理赔3种。

(一)死亡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自然人因上述保险责任(一)(三)项所列明的事故导致死亡,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元。因上述第(二)项见义勇为责任赔偿限额30万元。

(二)医疗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自然人因上述保险责任发生人身伤害,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对参加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的自然人,经上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保险公司对个人自负部分按90%比例赔付;对没有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自然人,保险公司对符合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赔付。在保险期间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三)伤残理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述保险责任导致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按伤残赔偿比例在限额内赔偿。

(四)在保险期间内,每个自然人累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见义勇为每人赔偿限额为30万元(医疗费用不受限制)。

五、理赔程序

(一)及时申报。发生保险事故后,由申报人或所在镇、村(居)委会通过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报案专线电话“95518”进行报案。

(二)现场勘查。人保财险安康市旬阳支公司在接到报案2小时内,会同所在镇、村(委会)相关部门赴事故现场勘查,并及时将事故灾害有关情况及理赔方案报送县政府办。

(三)收集材料。人保财险旬阳支公司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应收集的所有理赔资料,并向申报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按保险条款列明的灾害类别分别由县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气象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灾害证明;因见义勇为、其他政府救助类责任等导致死亡的,由县级以上政法委出具见义勇为认定证明、事故证明。死者亲属出具书面申请、死亡证明、户口注销单等材料。

因上述责任事项致伤住院治疗或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及时向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提供认定证明、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结算清单、县级及县级以上伤残等级评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等材料。

自然人就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申报理赔时,需向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提供加盖上述医疗保障部门公章的票据复印件。

(四)保险赔付。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在审核确认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拨付到被保险人账户或受益人账户。

(五)理赔信息通报。在赔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向县政府办报送赔案处理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局、气象局和各镇分管副镇长、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旬阳支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旬阳县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旬阳支公司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明确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政法委负责对被保险人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数据信息;县财政局负责保费资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等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做好灾害事故发生后的救死扶伤工作,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县气象局负责监测、预报、预警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县委宣传部要对政府救助保险进行深入广泛宣传,确保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旬阳支公司负责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做到理赔快速便捷,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理赔情况。

(三)强化宣传。各镇人民政府、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旬阳支公司要将《安康市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政策指南》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并采取墙报专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这一普惠金融政策的知晓率。

政府救助综合责任保险承办机构联系方式:

县政府办 联系人:刘正楚 7206300

人保财险安康分公司旬阳支公司 联系人:杨 东 7779900

附件:伤亡赔付比例表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附:伤亡赔付比例表

项目 伤害程度 赔付处理 (按责任限额的%)
(一) 死亡 100%
(二) 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一级伤残 100%
(三) 二级伤残 90%
(四) 三级伤残 80%
(五) 四级伤残 70%
(六) 五级伤残 60%
(七) 六级伤残 50%
(八) 七级伤残 40%
(九) 八级伤残 30%
(十) 九级伤残 20%
(十一) 十级伤残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