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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本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旬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本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CD-xzfzfbgs-rsxx-rsxx-2019-0843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7-01 17:5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本山同志任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守军同志任旬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刘 骞同志任旬阳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王泽栋同志任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宏庆同志任旬阳县财政局副局长,原任旬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高明军同志任旬阳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丁进学同志任旬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从开同志任旬阳县扶贫开发局(脱贫办)副局长(副主任),不再担任旬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级扶贫督查专员职务;

马文驹同志任旬阳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霍良平、王清君二位同志任旬阳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石振东同志任旬阳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 波同志任旬阳县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 斌同志任旬阳县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副所长,不再担任旬阳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丁 磊同志任旬阳县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钱 博同志任旬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曾传文同志任旬阳县林业局总工程师,不再担任旬阳县森林公安分局铁桶寨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自社同志任旬阳县天然林保护站站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胡宏山同志任旬阳县天然林保护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钟同志任旬阳县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旬阳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李举军同志任旬阳县中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旬阳县医院副院长职务,原任旬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有智同志任旬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李金波、刘名臣二位同志任旬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 博同志任旬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坤炀同志任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原任旬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赵兴斌同志任旬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斌同志任旬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蒙师斌同志任旬阳县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兼);

史瑞涛同志任旬阳县民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1年,从2019年6月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黄 勇同志任旬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1年,从2019年6月起计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张文胜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柳康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礼宏同志原任旬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家武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曾良佐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物业管理和房产交易所副所长职务,在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原职级待遇;

姜荣英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吴万琴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县医院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靖华同志不再兼任旬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