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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有关问题督查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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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和2017年第17次专题办公会议精神,8月26日,县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第17次专题办公会议确定事项17件,经现场核查,截止8月26日,已落实12件,正在落实5件。

(一)已落实事项(12件)

1.由住建局(环卫所)具体负责,对垃圾处理场整改提升方案和措施,科学论证、专家指导,加快实施、限期完成。已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了专家论证和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工作。

2.由住建局(环卫所)负责,对原垃圾堆放场所的整治方案,立即启动,科学处置,加快实施。已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原垃圾处理场整治,增加原垃圾场渗滤液收集池、雨水导排系统。

3.由县环卫所负责,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填埋、处理等全程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于2017年10月将生活垃圾场分单元填埋,填埋垃圾在压实机压实和黄土覆盖的基础上,用1.0mm复合膜覆盖导排达到分流,规范了垃圾收集处理。

4.由县环保局牵头,环卫所配合,按照环保要求,加强对垃圾处理场运行的环境监测工作,实时掌握监测数据。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不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取样监测。今年已开展了5次水质监测,监测数据作为监管执法依据。县环卫所聘请西安普惠环保监测公司按季度对大气和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运行正常。

5.由县交通局负责,将草坪至双垭(垃圾处理场)路段纳入全县农村公路养护重点,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养护。县交通局已将该路段纳入全县农村公路重点村道养护范围(3000元/年.公里),由环卫所实施养护,养护经费已拨付至环卫所。

6.由县水利局(供水公司)负责,半个月内将临时供水措施落实到位,并加快推进永久性供水设施建设,确保当地住户安全饮水有保障。已于2017年8月22日完成了草坪社区三组临时供水建设任务。

7.由城关镇牵头,县国土局(搬迁办)、环保局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对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明确界定范围内的未搬迁住户,尽快按政策组织搬迁。经现场检查,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范围500米安全距离内无人居住。

8.对不在界定范围内的住户,自身确有搬迁意愿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城关镇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积极争取项目实施搬迁。城关镇安排专人对不在界定范围内的住户逐户征求搬迁意愿,有2户已搬迁至四海逸家社区。若仍有搬迁意愿的住户,城关镇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9.由县财政局先行解决50万元应急处置资金,不足部分待整治工程完成后据实安排。已于2017年9月15日拨付县住建局。

10.县财政局拨付城关镇10万元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垃圾处理场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已于2017年9月15日拨付城关镇。

11.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水利局、城关镇配合,对人为蓄意破坏供水设施的情况依法进行调查,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惩处。城北派出所积极开展工作,并及时会同城关镇、水利局等部门开展垃圾处理场建设周边矛盾摸底排查,特别是基础建设、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等,及时排查化解。

12.城关镇和草坪社区要把该片区的发展稳定作为重点工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当地加快发展。城关镇已指导在草坪8、9、10组栽植拐枣200亩,种植蔬菜102亩。    

(二)正在落实事项(5件)

1.由县水利局牵头,城关镇具体负责,尽快建立便捷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加强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县水利局已于2017年10月完成了草坪社区8、9、10组的饮水工程。但因镇村管理不到位,造成8组群众用水不足产生矛盾等问题。城关镇拟新建一处饮水工程,解决8组群众饮水问题。

2.由县交通局负责,将草坪至双垭(垃圾处理场)路段纳入通村水泥路完善工程尽快启动实施,2017年内完成改造提升。交通局将草坪至双垭(垃圾处理场)路段已列入2017年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正在组织施工,并进入扫尾阶段,预计8月底完工。

3.由城关镇会同县国土局(搬迁办)负责,对涉及滑坡隐患的住户进行核查,确需搬迁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纳入搬迁范围,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搬迁。经对草坪9组滑坡点居住的32户逐户核实,大部分住户有搬迁意愿,但要求在垃圾转运站附近建安置点,因用地属基本农田无法实施,现仍在协调中。

4.由城关镇负责(环卫所参与)安排核查,按照工程建设时确定的范围、标准、政策清算补偿及往来账务,未补偿到位的尽快督促补偿到位,该结算的及时结算。同时,将核查情况及账务清算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城关镇已从环卫所调取相关资金拨付文件,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补偿到位。近期城关镇财政审计所将进驻草坪社区,再次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审计,并在9月10前公示核查结果。

5.由城关镇牵头,县住建局、公安局参与,抽调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群众工作的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驻地处置解决相关问题,维护当地发展稳定。城关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环保、搬迁、饮水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综治办、综合站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专门解决遗留问题,维护稳定。但目前仍有上访群众上访、缠访、闹访,影响环卫所正常办公。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不够,部分工作推进缓慢。2017年第17次专项会议议定事项责任明确、时限清楚,2018年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再次要求,但部分责任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会议议定事项推进缓慢,截至目前,仍有确定的事项未落实。

2.工作不力,群众上访不断。一是虽然8、9、10组饮水工程已完工,但由于日常管护不到位,造成部分村民用水不足,导致群众不断上访。二是道路建设中历史遗留问题未及时化解,加之近日暴雨导致部分路段出现滑坡,致使交通不畅。三是对村民的正确引导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不到位,致使村民对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矛盾突出,造成部分村民长期上访、缠访。

3.配合欠缺,抓落实力度不够。城关镇、责任部门之间沟通衔接、协调配合不到位,在工作落实过程力度不够、办法不多,尤其是焦点、难点问题化解不及时,影响了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城关镇和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会议议定的各项事项。特别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 “一把手”要负总责,立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所有工作任务务必于9月10日前全面完成,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办,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将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勇于担当,主动化解矛盾。城关镇和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排查,勇于担当,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一是由城关镇牵头,县水利局、草坪社区积极配合,优化供水方案,完善供水设施,加大日常管护,全力保障村民安全饮水。二是由城关镇牵头,县交通局、草坪社区配合,在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切实解决道路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三是由县交通局负责,城关镇配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尽快做好草坪至垃圾处理场道路垮塌的抢修保畅工作。四是由住建局(环卫所)和城关镇牵头,县环保局配合,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完善相关环保监测手续,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和引导,促进当地稳定发展。

3.跟踪督办,严肃追究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内容挂牌督办,联合相关单位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对落实不力、拖而不决的单位和个人,将移交县监委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