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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2 10:3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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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   

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落地生效,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县加速追赶超越和开放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落实方案》,着眼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强化措施,精准施策发力,持续不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县营商环境指标和竞争力达到省市一流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在供电方面:将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低压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10个工作日。在供水方面:将城区企业普通供水办理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5个工作日。在供气方面,城区普通工商客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距离中压管道 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类型2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以“两增两控”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在信贷总量方面,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在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每年压缩8%以上。在贷款成本方面,积极推动涉及小微企业贷款的中介服务和行政性收费稳步下降,力争贷款综合成本逐年压缩;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贷款质量方面,力争总体不良信贷率逐年下降。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电子税务局可办事项增加至35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99%,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

(七)优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承接国家“单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推广使用,大力推广“单一窗口”,引导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申报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实行“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3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登记,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贸进口结售汇便利程度。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物流等成本显著下降。2018年,全县实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800万元;2019年,全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500万元;2020年,全县实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300万元。

(九)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全面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缩短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时限并下调年费用。

三、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企业名称当场核准。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自主选择,提高登记效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2.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接中省市“多证合一”整合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继续推行;若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编办、发改局等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3.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破除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防伪印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完善防伪印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公安部印章信息系统年内建成并全国联网后,新开办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选择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合法的防伪印章刻制企业现场刻制印章。从2019年7月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县公安局牵头,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

4.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认。支持县市场监管局与有意愿的商业银行建立专线,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等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税务局、金融办、人行旬阳支行等配合)

5.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进行简易注销公告,不再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在企业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办理涉税事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人社局、税务局等配合)

6.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率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县人社局负责)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

7.研究制定《旬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2018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文广旅游局、旬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8.探索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区域评估试点,实现区域内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共享评价结果,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9.积极配合省市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10.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效果和便利化程度。(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11.2019年底前,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12.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县住建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

13.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报装和办理外网工程开挖许可证的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向社会公布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经贸局、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优化办理流程。水电气供应企业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各水电气供应企业落实)

15.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2018年底前,在水电气领域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2019年,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运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县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各水电气讯供应企业落实)

16.规范经营管理。2018年底前,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出台《旬阳县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特许经营。(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7.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2018年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交警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到2020年,进一步将并联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8.完善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为目标,推动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房屋征收、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互认共享。2018年底前,全面做好对接省市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完成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全网办理。2019年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业务的一厅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县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9.规范登记申请,优化工作流程。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审核方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实现压缩办理时限的工作目标。(县国土局、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0.积极稳妥排查解决问题。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防止久拖不决,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正常办证需求。(县国土局、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21.努力降低各类成本。2018年,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工作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2019年,完成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人行旬阳支行、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不断强化产品创新。2018年,积极推进商业银行开发各类信用贷款产品,在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2019年,基本实现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年审贷”“税收贷”等信贷产品有效服务小微企业。(人行旬阳支行、县金融办、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全面覆盖。2019年、2020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县财政局、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信贷服务水平。2018年,探索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发放流程。2019年,提高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受理企业申贷业务的比重,增强信贷服务便利度。(人行旬阳支行、县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8年底前,全面做好对接省市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打通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2019年至2020年,不断整合完善信息数据,完成全县企业主体信用建档。(县金融办牵头,各银行金融机构、县担保公司、相关企业配合)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26.缩减纳税次数。建成全县统一、业务通办的网上税务局,实现全县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所有税务业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一键咨询”所有税务业务。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县税务局负责)

27.压缩办税时限。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按照方便原则选择就近办税。(县税务局负责)

28.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10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县税务局负责)

29.简化优惠办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县税务局负责)

30.优化税后流程。大力支持外贸发展,继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2020年,实现涉税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县税务局负责)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31.优化服务,协同配合办理证照。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申办前期各项准备资料,按照流程,从公司名称核准、“多证合一”登记、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宜到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全程跟踪服务,5个工作日办理完公司注册。(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旬阳支行、旬阳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提高效能,提速备案流程。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全程帮助企业备案登记,推进数据实时共享交换,缩短备案时间,做好主管部门对接工作,指导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填报进出口经营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到市政务大厅商务局窗口办理备案,企业在提交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备案登记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33.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简化涉税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每年及时动态调整,按照企业分类进行,限时办结。提供双方信息共享,企业在真实、合法交易的基础上,填报税务登记表,指导企业完善退税相关手续,外汇凭证、出口报关单、进货发票合并为一个环节,在网上系统登录“出口退税系统”,审核通过,20个工作日完成退税。(县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积极承接东部和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企业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运输、通讯等配套设施,优先统一安排,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对加工贸易企业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搬迁费用、厂房建设可以给予合理资助,积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入驻旬阳高新区,设立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引导资金。(县经贸局、旬阳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35.坚持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和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并实行常态化公示和年度动态更新。(县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加强人才引进、培育的奖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从2018年起兑现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鼓励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旬阳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2018年底,完成核定天然气管输价格工作,降低用户用气负担。(县发改局负责)

38.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物流信息平台搭建,缩短物流用地供应时间,“净地”供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个月以内。(县发改局、交通局、国土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积极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工作。实施载货类车辆县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现行标准下调9%的优惠政策(2017-2019年),持续执行合法装载货车使用“三秦通”非现金交费卡缴纳通行费优惠5%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县发改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各有关部门在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县财政局、住建局、经贸局、发改局、旬阳高新区等负责)

(九)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42 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50%;2019年“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60%;2020年“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80%。(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部门配合)

43.2018年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受理开通10个工作日办结,年费用控制在3万元以内;2019年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受理开通7个工作日办结,年费用控制在2.5万元以内;2020年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受理开通5个工作日办结,年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县经贸局牵头,县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全县总体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具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下力解决本系统本部门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县优化办牵头,相关部门、旬阳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点评”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密切协同配合,有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政府督查室和优化办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各牵头部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建立调研问效机制,采取问卷调查和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及时纠偏。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和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县优化办、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旬阳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动信息共享。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成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打破各系统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间的实时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部门间信用信息规整以及联合惩戒,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上联市级平台、横联部门系统”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以及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扩大相对集中范围,实现集中事项最大化,除个别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暂由部门继续实施外,其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全部向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2018年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实施网上申请、一网通办、邮寄送达,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经验。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努力为企业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县编办、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旬阳高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治安环境。聚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行动计划》和“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认真落实全省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步伐,依托“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公安申报受理业务向网上延伸,向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延伸。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涉企经济案件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坚持快捷高效、提升服务质量,严打涉企犯罪,提供安全保障,加强警企协作沟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县公安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旬阳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督查考核。将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促检查范围,定期对中、省、市、县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地。要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跟踪调研评估,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定好靶标、及时纠偏,确保出台的各项制度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能接地气。要持续对标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我县在监测评价中的排名,不断完善和改进推进落实措施,推动各镇各部门由争资金、争项目,向争创优质营商环境转变。要坚持奖惩分明,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组织实施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开通投诉举报和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安排专人收集问题并核实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严肃问责。(县政府督查室、统计局、考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舆论引导。各相关部门、各镇要加强营商环境对外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好的经验做法,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县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要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文广旅游局、旬阳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按分工负责)

附件:旬阳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