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正文详情

膜拜团体的极端表现与社会危害——以法轮功的国内外传播为中心(二)

作者:安康反邪教网 发布时间:2017-09-04 08:2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二、李洪志对佛教的歪曲、利用与诋毁
    通常来说,极端教派创立之初,为了尽快取得民众的最大信任,都要从传统宗教中攫取名份,为自己带上神圣的光环。在中国,无论是气功界还是普罗大众,一般公认佛教中的理论、功夫和修证境界最高,佛是法力无边的最高神祇。因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出现的气功热潮中,许多气功门派都要设法与佛教“气功”拉上关系,有的干脆自称“佛家功夫”,而李洪志推出的法轮功,在利用佛教和道教神化自己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李洪志在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又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欺骗了众多法轮功练习者。今天我们进一步揭示其所用伎俩和真相,有利于人们认清法轮功的发迹历程与伪劣本质。
    1、假托佛教,多方面拉近自己与佛教的关系
    李洪志在自创法轮功初期,几乎言必称佛。为了突出自己的佛性,李洪志篡改自己的生日,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在《李洪志先生小传》中记载:“李洪志先生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八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家庭”,而确凿的查证材料表明,李洪志生日是1951年7月7日,根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刘凤才提供的情况,李洪志之所以改动出生日期,是因为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诞辰。用他的话说:“佛祖释迦牟尼佛是四月初八生的,我也是四月初八生的,我也是佛。”每年阴历四月初八日,佛教徒都要举行纪念释迦牟尼佛圣诞的法事,而法轮功也刻意组织其信徒在这一天举行活动,纪念李洪志,以鱼目混珠。
    李洪志不但借用释迦牟尼的生日神化自己,还模仿佛像制作了自己的“法像”。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宋炳辰回忆说,李洪志模仿释迦牟尼在莲花座上打坐、头放佛光的“法像”都是伪造的,方法是先为李洪志拍摄一张身着黄色练功服打坐的照片,黄色练功服是从商店买来的戏装,再剪纸做一个莲花瓣,然后把打坐的照片拼接在莲花上,并在背景上画上光晕充当佛光,最后摄影制版而成。笔者还曾见到李洪志身穿红色袈裟、在莲花座上打坐、头放佛光的“法像”,不同于佛像或僧人的是,他满头的秀发没舍得剃掉。李洪志之所以要炮制这种“法像”,除了搞个人崇拜以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表明,他是佛,他所传授的气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是可以修炼成佛体、“法身”的。这种不伦不类的照片,特别令佛教徒反感,是对千百年来佛教的特有象征——莲花座、佛光、袈裟以及佛教教主的亵渎。
    为借释迦牟尼来神化自己,李洪志还信口编造了释迦牟尼预言自己是“转轮圣王”降世。李洪志初期有两次提到他是转轮圣王转世,而且相隔时间也不长,一次是1994年9月18日在长春地质宫长春辅导员解法会上提到的,另一次是1994年12月下旬在广州办班时讲起的,说释迦牟尼佛在《法华经》中预言了一个名叫转轮圣王的如来层次的佛将要降世传法,并且说实际上那就是李洪志他自己。可笑的是,在佛教和印度传说中,转轮圣王只是一个强大而贤明的世俗帝王而已,不是什么“如来层次的佛”。不懂佛法的李洪志,抓起一个佛教名词就信口胡编,其目的就是要借佛祖神化自己。
    “法轮”是佛教的专有名词,相传转轮圣王具有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轮宝”,佛教借用来譬喻“佛法”的至高无上,称之为“法轮”。所以我国民间有“佛法无边,法轮常转”之说。其图案为围绕一个轴心延伸出八根条幅组成,近代已成为全世界佛教组织公认的“教徽”。而李洪志攫取佛教的“法轮”作自己功法的名称,并以五个佛教的卍字符配以道教的四个太极符组成的标志取代佛教教徽“法轮”的标志,不仅如此,还将它的这个所谓“法轮”的意义与作用无限神化。李洪志象这样侵占佛教名词专有权并歪曲、利用的例子很多,其行径是相当恶劣的,它在给佛教造成极大损害的同时,也蒙蔽欺骗了广大的民众。我想,全世界任何一个宗教组织与其信徒,都是不会容忍他们的教主的形象、他们宗教的象征圣物和宗教专有名词遭到如此侵占、亵渎的。
    2、李洪志不懂佛法而乱谈佛法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为此,他将法轮功冠名为“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并在多种场合大谈所谓的“佛法”。由于李洪志文化水平不高,对佛教的名词术语不是望文生义乱加解释,就是采取实用主义的办法任意发挥,歪曲利用。诸如“佛”、“如来”、“法身”、“菩萨”、“罗汉”、“三界”、“法轮”、“三千大千世界”、“业”、“圆满”、“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执着”、“无生”等佛教术语,以及佛教的历史,李洪志的解释都存在着严重的错误。例如:佛与佛之间是平等的,没有高低的差别,一旦成佛都呈现为男性,所以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男佛、女佛、大佛、小佛的说法;“如来”是佛的另一种称谓,而并非李洪志所说的是佛的另一个修证层次;“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而李洪志竟将儒家道家所谓的天、地、人“三才”当成了佛教所谓的三界。等等。因为这些术语太过专业,当时宗教知识极度缺乏的广大民众是搞不清楚的,因此李洪志的通俗而错误的解释发挥,反而更容易让无知的老百姓轻信。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
    3、李洪志贬低、否定佛教,抬高自己
    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李洪志对佛或佛教是极为不敬的,但他对佛和佛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巨大影响力还是很清楚的。他假托佛教只是出于其生存策略考虑而做出的一种权宜之计,随着法轮功信众的增多,李洪志已经不满足于“寄佛篱下”,他要自立教门唯我独尊,搞绝对的教主崇拜。他说:“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大肆贬低释迦牟尼佛,因为李洪志知道,如果仅仅是把自己装扮成释迦牟尼佛转世,或说清楚一些自己也不懂的佛教名词术语,那对法轮功练习者的诱惑力还不够大,不足以吸引、控制他们,他们很可能通过其它渠道去学习真正的佛法。所以,他别有用心地说,释迦牟尼佛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只有他传的法才能度人。他说:“要用佛教来衡量真、善、忍大法,那是无法衡量的。”“佛教中的法不能概括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中的小小一部分。”(《转法轮》)
    李洪志还离间佛教各派,如否定西藏格鲁派等其它教派与释迦牟尼的联系,为自己找到合法根据。李洪志讲:“其实,佛教只是佛法在人世间表现的一种形式,然而佛法在人世间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佛教代表不了佛法的全部。就其佛教而言,也不全是释迦牟尼所传的。在世间还有其他的佛教,也不把释迦牟尼当作教主,甚至有些根本就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如西藏佛教的黄教。”(《佛法与佛教》)
    李洪志把释迦牟尼说成是小佛,把自己说成是更高级的佛,吹嘘自己的功夫比释迦牟尼佛高几十万倍。他说:“在国内外真正传高功能的法只有我在做。”(《转法轮》)“我出山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往高层次上带人,真正的往高层次上带人。”(《转法轮》)“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转法轮》)他曾对他的亲传弟子讲:“不往大了说,人们不相信”。真是一语道破了玄机!
    李洪志不仅把现行的佛教不放在眼里,而且对其它的宗教也一样的蔑视。他说:“现在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不能度人,是低的东西。”“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  “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全世界很多正教都不能度人了……由于原始正教走入了末法时期,不能度人了。”(《转法轮卷二》)
    “道家是独修的,道教是不应该存在的。”(《转法轮卷二》)
    “都处在末劫末法时期了,教义现在的人都理解歪了。但是我没看到耶稣的天国里有东方人。耶稣和耶和华当时都不叫他的教向东传。”(《在延吉讲法答疑》)
    “释迦牟尼叫弟子都剃了头,穿上袈裟;耶稣的弟子进了修道院。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他们传的法小,他不这样要求就度不了他。”(《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基督教把这个十字架当作神的标志和天国世界的标志,当作基督的标志,是对神的最大不敬……十字架是插在坟墓上的,它真真切切的代表着死亡却不代表神……基督教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痛苦的形象作为标志,这是神不能容忍的,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欧洲法会讲法》)
    “基督教信徒修的宗教等于白修。”(《新加坡法会讲法》)
    由于法轮功受到各个传统宗教的抵制和批评,李洪志把它们视为法轮功生存发展的最大障碍,诬蔑各宗教为“乱神”。2007年2月,恼羞成怒的李洪志写了一篇“经文”《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他说:“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要)全面解体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象,都全面解体、清除。” “一九九九年前后,又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加剧了邪恶形势的恐怖,助恶为虐,严重干扰了正法。”“特别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讲真相救度世人与众生的关键时刻,它们又参与了阻挡世人与众生的得救,这是直接在迫害世人与众生。”他号召信徒们起来反对宗教,解体宗教“乱神”、淘汰宗教。
【责任编辑: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