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持弱济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使一大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
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弱视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旬阳县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化解纠纷、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公安、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28个乡镇设立了法律工作援助站,落实了机构、人员、经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并编排相关文艺节目,各乡镇巡回演出。累计组织宣传活动600多场次,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挂图1000余张,现场咨询5万余人,使法律援助工作家喻户晓。办案过程中,坚持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手续,严格掌握案件受理范围,使真正困难的人能够得到即使地援助。
近年来,旬阳县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院指定案件39件,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128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7万元,办理弱势群体案件133件,为困难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0多份减免各种代理费用50余万元。
11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旬阳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王保成,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曾敏利,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从顺等领导参加汇报会并检查,县政府代县长邹俊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守业,副县长周育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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